2010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取消在入学和就业体检中检测乙肝项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宇指出,从医学角度讲,为了实现乙肝的预防、早诊、早治,控制疾病转化,降低肝硬化、肝癌等恶性疾病发生,进行乙肝检测是有必要的。
专家强调,如果有医疗需求或个人常规健康体检,并不限制检查乙肝感染标志物。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主任委员贾继东教授表示,从保护未感染者自身角度讲,政府鼓励个人通过体检、检测了解自身感染状况,特别是乙肝病毒感染者的配偶、性伴、家庭成员等,应主动进行血清乙肝表面抗原、核心抗体、乙肝表面抗体的检测。(健康报2011年7月29日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