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射线对胎儿的影响主要与以下两个因素有关:(1)与照射剂量有关:研究证实,受孕后6~8周的孕妇只要接受42~60伦琴(拉德)的X线辐射,就会使胚胎基因的结构发生变化,或者使染色体发生断裂,从而造成胎儿畸形甚至胎儿死亡。一般认为在怀孕头四个月胎儿吸收X射线剂量在10伦琴(拉德)以上(相当于10次胸透剂量),容易造成畸形。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认为:整个怀孕期间接受X光剂量超过10伦琴(拉德),必须终止妊娠。也有学者提出胎儿被损害的最低量为2伦琴(拉德)。X线如果直接照射子宫,辐射量超过6伦琴(拉德),将会提高胎儿先天性白内障的发病机率。(2)与照射部位有关:照射在胸部、手脚等远离胎儿的部位比腹部、骨盆离胎儿近的部位好些。卫生部明确要求受孕后8-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象检查,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
妊娠3个月以后,胎儿的大多数器官已经基本形成,X线检查对胎儿的危害虽然小了一些,但也会影响胎儿的性腺、牙齿和中枢神经系统的继续发育,使胎儿在子宫内发育缓慢,出生后智力低下。在妊娠末期,胎儿器官发育基本成熟,这时接受X 光检查危害不大。另外,有关专家还指出,早期胎儿被X线照射,还有可能在其10岁以内增加发生恶性肿瘤和血癌的危险。
(李巍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