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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卫应急字[2010]29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
近年来,全国部分省市以及我省局部地区相继发现并报告以发热伴血小板减少为主要表现的感染性疾病病例,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卫生部组织专家制定了《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治指南(2010版)》。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治指南(2010版)〉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0]16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本指南切实加强我省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的临床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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